根據(jù)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審查,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?,F(xiàn)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,公告期為2023年5月24日—2023年6月1日(7個工作日)。
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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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對江蘇匯旺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年產(chǎn)5億只PLA可降解杯及2億只(PET、PP)杯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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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環(huán)表復〔2023〕3020號 |
2023.5.24 |